
11月22日下午,清水县举办全县政府系统《行政强制法》和《档案法》专题培训会议。中共清水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小龙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贵平主持。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清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法制工作干部共150多人参加培训会。

(中共清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讲话)
马小龙在讲话中指出,《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是行政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该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对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实施,并于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进行了修改。《档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档案的范围、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利用和公布、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法律责任等,这对于我们在积累、使用、保护、处理档案,有效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马小龙要求,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和《档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改进政府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推进依法行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贵平主持培训会)
赵贵平就做好《行政强制法》和《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强调,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在本乡镇、本单位迅速营造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和《档案法》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行政强制法》和《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执法部门要将这两部法律纳入机关领导、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尤其是对行政强制实施的执法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法律条文、理清知识体系、把握重点实质、增强责任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以防止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具体条文理解不深不透而出现影响法律施行的现象。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映辉培训《行政强制法》)
会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映辉就《行政强制法》做了专题培训,县档案局局长潘随林就《档案法》做了专题培训。

(县档案局局长潘随林培训《档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