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带领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对县粮食局、供销联社、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5家单位占有的4宗国有土地开发建设事宜进行了调研。
为了进一步整合城区土地资源,优化县城空间布局,县委、县政府计划对永清路和中山路沿线的粮食局、供销联社、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5家单位办公占有的4宗国有土地进行商住开发建设,以提高县城中心区土地的利用价值,增加旧城区中高层建筑数量,提升城市品味。
调研中,马越垠详细了解了每宗土地的四至范围、利用价值和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他要求,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要按照最大化利用土地的原则,与土地占有单位具体研究,科学提出每宗地的建设用途,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局要严把每宗土地建设过程中的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道路交通系统设建设计和防火、防爆等公共安全设计。国土局要详细丈量每宗土地的具体面积,并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具体意见。住建局要对四宗地涉及到的拆迁房屋进行提前摸底,为开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