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圆满完成了“两基”目标任务,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免费,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中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实用型人才;教育投入逐年增加,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效提升,全县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为了深入推进“5551”战略,实现教育质量大突破,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清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意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立了教育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教育发展目标、提升教育发展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保障。
意见指出,未来10年,全县上下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先进的理念,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甘肃教育先进县,为打造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西部科学发展特色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意见指出,从2012年起,分三步走,实现三年大发展,五年新跨越,十年创先进。到“十二五”末,各类教育综合指标达到关中—天水经济区平均水平,部分办学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到2020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入甘肃教育先进县和人力资源强县行列。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到2015年,城镇学前三年受教育率和农村学前一年受教育率均保持在80%以上。把学前班从小学中逐步分离出来,保证全县18个乡镇至少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县城区再新建2所幼儿园,使全县幼儿园总数达到40所左右,保证入园率达到80%左右。二是积极推进“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到“十二五”末,中小学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县小学、初中能够满足义务教育需求。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3%以上。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三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十二五”末,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新课程实验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力争使县一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县六中达到市级示范性高中。到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20年,全县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五是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到“十二五”末,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基本普及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到2020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六是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到2015年,全县中小学入网率分别达到75%和60%,生机比分别达到5:1和8:1。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网络系统和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七是全面推进心理健康及美德教育。力争近10年内在城区中小学、有条件的乡中学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1名专职教师,其它完小以上学校,每周能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活动,小学全面开设美德教育课程。

意见指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共享发展成果。一是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康复教育。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二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大力推进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各类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三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依法接受教育,努力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寄宿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要。

意见指出,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育发展竞争力。到“十二五”末,全县教师总体数量基本满足教育需要,教师结构更趋合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8%和90%,中职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城乡基础教育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建成一支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同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进修深造、收入分配和评优选先的首要内容,纳入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师德先进表彰机制,每年表彰奖励一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尽快恢复清水县教师进修学校,坚持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每个教师每五年应接受不低于3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建立完善统一的中小学校长竞聘任用、培养交流、考核奖惩机制,不断加强校长队伍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全县中学校长、学区校长、城区小学校长及幼儿园长设立行政级别。中小学校长实行代课制和任期制,由县教育体育局聘用,县政府批复,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每年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满两届者必须进行异校交流。依法理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调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落实教师附加编制。建立教师正常的补充机制、流动机制和分流机制。城区和条件较好的川区学校要实行公开选调制,其它乡镇之间和城区校际之间的教师调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坚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五年服务期制度,重视农村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师资配备,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健全教师聘任、评价和考核标准,建立教师职业良性退出机制。对责任心不强、教学业绩差的教师要分流。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全面落实班主任、边远地区教师津贴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基层教师优先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完善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用人导向,建立教师关爱激励机制。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体检,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加快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上要向农村教师倾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意见指出,要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提高教育科学发展保障能力。要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予以保障,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在年初预算、预算执行和年终决算的超收入分配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2012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5%以上,之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逐年提高,达到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比例和要求。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教育的投资要逐步增加。依法保障各类教育项目建设配套资金、高中新课程实验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当提高下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比例。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各学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公用经费保证本校教师培训所需。同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