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了解和系统掌握2012年上半年全县乡镇、县属单位各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准确详实评价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督促统筹抓好后半年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县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从7月23日开始,清水县对全县18个乡镇党委、政府,县直23个党群部门,29个政府部门、29个签订责任书的部门所属相关单位、城区学校、医院和23个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7月23日,清水县召开2012年上半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上半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相关工作。参加考核工作的县四大组织领导出席会议,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考核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赵云清讲话)
会议指出,半年考核工作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半年工作的督促检查,是为更好地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这次实施乡镇“十星制”和部门“责、诺、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总结经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对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考核组成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严格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考评打分。各考核组要认真对照,逐一进行核实,严格量化打分,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平。要按照《考核方案》中确定的自查总结、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到执行标准不降低,考核结果不偏差,确保考核评比科学合理。
会上,县委督查室主任毕德祥宣读了《清水县2012年上半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方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主持会议)
本次考核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省第十二次党代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西部科学发展特色县的目标为统领,按照《清水县乡镇和县属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年初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乡镇按照“十星”制考核办法、县属单位按照“责、诺、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工作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了解掌握与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查总结、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谈话、现场观摩、领导评分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其目的是通过半年考核,全面了解和系统掌握2012年上半年各乡县属各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在总结经验、相互借鉴、肯定成绩、突出亮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差距、查漏补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争先进位的干事创业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