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成
李周成,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为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李周成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能够真正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他多次说过,“既然我们干了这一行,就要爱这一行、悟这一行、钻这一行,干好这一行,用我们的实干为政府和服务对象奉献优质的服务,这才是我们国土资源工作者的本分。”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地为群众谋利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谦虚谨慎,清正廉洁,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楷模;他工作经验丰富,求真务实,业务精练,素质良好。多年来,为了我县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他无私奉献,以一种负重前行、无怨无悔的老黄牛精神,默默地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上,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全面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近年来,他先后被省、市、县各级组织评定为“全省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先进个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天水市文明市民标兵 ”、“全市土地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深化企业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政府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服务窗口,接触的是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个人等不同的服务对象,他们的地位不同,要求也各不相同。为不同层次的人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在李周成同志看来,就是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业的爱。在二十几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他能始终保持我党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一种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不畏艰险、知难而上的拼搏精神,身体力行、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他能够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件事和每一位服务对象,只认“事”不认“人”。同时,他时刻想着“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人民公仆宗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杜绝不良因素对工作的影响。无论是办理土地登记颁证、还是征拨土地,只要是在法规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他从来都没有扣卡和为难服务用地单位或个人,也从未以权谋私。正是他这种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普遍好评,树立起了国土资源管理者的良好形象。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强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很多。因此,李周成同志在从事国土资源工作中,特别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培训指导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在他的带动下,局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办事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李周成同志坚持在业务上力求做到精益求精,他经办的业务极少出现差错或失误。正是由于对工作的执着追求,他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家能手,并培养出了一批技术过硬的业务骨干。他的业务能力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中得到了普遍的公认,被称誉为“国土专家”。他所完成的建设用地审批报件、基准地价报告、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和土地出让规范程序等业务工作,被市局推荐为全市同行学习借鉴的示范样板。
三、吃苦耐劳,作风扎实,业绩突出
在日常工作中,李周成同志能够坚持尽职尽责,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身先士卒,走在工作的最前沿;多年的工作实践使他养成了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一心为公。在平时,他也不惜牺牲节假日,不分白天黒夜,经常加班加点的忘我工作,有种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断拓展工作新局面,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问题出主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无论在内业还是外业工作中,李周成同志处处以身作则,经常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在牛头河改道工程、天平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征地等工作中,为了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尽早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提供用地,他坚持和工作人员一起,顶烈日、冒严寒,风里来,雨里去,坚持和工作人员一道,早出晚归,在工作现场喝矿泉水,吃方便面。
仅在 “十一五”以来,他积极参与全县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织处置全县15户企业土地140.4亩,实现土地资产变现3450万元,为确保全县企业改制顺利完成和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证;在我县实施城镇拆迁改造、牛头河改道工程、天平铁路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中,他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赴省、市多方协调联系,组织报批并亲自参与实施征收征用土地6261亩,为全县工业、城市建设、交通、教育文化、城乡居民住宅和新农村建设等提供了良好的用地服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他依法依规组织公开出让国有土地74宗,面积891亩,获取土地收益12537.434万元,为全县城镇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为保障全县经济建设用地服务做出了较大贡献;他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规划、申报争取并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及省级投资我县永清、红堡、金集、贾川和新城等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项,争取落实国家和省上投资5284万元,完成开发整理土地26947亩,修建道路93.4公里,治理地质灾害2处,极大地改善了我县部分乡村农民的生产及生活条件;他认真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并亲自调研执笔编制完成了《清水县城镇基准地价报告》、《清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和《清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征地补偿标准》等规范文件,顺利通过了省、市主管部门验收并获得好评,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为各级领导作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科学依据;他积极组织并亲自参与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36件,受理并代理政府应诉和妥善调解处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群体及个人上诉、上访案件21件,接待来访群众及个人600多人(次),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秩序和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李周成同志作为一名平凡的共产党员,他的闪光之处在于把自己的全部融入到了自己热爱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是清水精神的真正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