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下午,清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176名,实到代表170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桂林主持。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按姓名笔划排列):马利民、马越垠、王明顺、牛永祯、石峰、刘天波、阮珠有、李世哲、汪天喜、宋宏亮、陈喜祥、赵爱平、梁桂林。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珠有作了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保定作了清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郭怀炜作了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珠有作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阮珠有说,五年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清水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常委会会议37次,主任会议72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43项,评议部门工作5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8项,形成审议意见39项,评议意见5项;听取和评议了23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5人(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阮珠有说,五年来,常委会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形式,坚持“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上下联动,对《婚姻法》、《科技进步法》、《公务员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18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先后8次听取了各执法检查组和“一府两院”关于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和检察官队伍建设、反贪污贿赂、《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产生7项审议意见,县政府和法检两院认真落实,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及时把县委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实施监督。围绕 “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业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了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围绕“三农”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新农村建设、世行项目实施、劳务输转、扶贫整村推进、果品基地建设、肉牛大县建设、核桃大县建设等专项工作汇报,评议了县畜牧局畜牧养殖和养殖园区建设、工商局红盾护农和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阮珠有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一届县委提出的“率先突出川区、着力提升山区、示范发展园区、统筹城乡全区”的布局构想和实施“5551”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布局构想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确定监督的重点和内容,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要始终以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为重点,开展代表工作。要从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健全制度、改进作风等方面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三会”服务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