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相关要求,秦安县人民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改革原则,将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实施后,将实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化验费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技术性服务项目(如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价格。
医保、特殊病门诊、新农合重特大疾病参保、参合人员在门诊就医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实时结算。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17版)和《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2017版)规定,按照分类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报销范围。
据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特殊病门诊、新农合重特大疾病参保、参合人员在门诊就医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实时结算。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规定,按照分类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报销范围。医疗项目价格总体有升有降,患者就医总体费用不增加,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县人民医院院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示,方便广大患者知晓和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