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蜜桃因个大、色艳、味美、质优、安全,2006年8月荣获“中华名果”称号,还因栽培管理、立地条件、理化指标等30余项均符合国家标准而被评为奥运推荐果品一等奖。今年3月以来,秦安县组织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办、果业局等11家职能单位,对秦安蜜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审查合格,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对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规定,秦安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秦安县兴国镇、西川镇、莲花镇、陇城镇、郭嘉镇等1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生产的春艳、麦香、仓方早生等品种。秦安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秦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专用标志使用由国家质检总局所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和“秦安蜜桃”文字组成。秦安蜜桃分6月下旬早熟品种、7月中下旬的中熟品种和8月中下旬至10月初的晚熟品种。从7月1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特约 陈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