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8月,庄浪县发现了一批金代窑藏文物,经县博物馆清理,其中有陶器3件、瓷器63件(有定窑、景德镇窑、耀州窑、磁州窑等)、铁器40件,共计106件珍贵文物,另外,一同出土的还有大量的中草药材。此窑藏量大面广,品类丰富,据推测这批窖藏文物疑为金人为避战乱所遗留。
在出土的窖藏铁器中,有长度为150厘米、重12公斤的铁大刀;91厘米长的朴刀以及匕首、矛头、袖锤等自卫武器;也有车饰件、铁锅、熨斗、剪刀、手锯等生活用具等。其中有一件铁手铐实属罕见,也尤为引人关注。手铐锻制,两铐环均为弯曲圆形,接合处锻打成扁平状,且突出环外,上有方穿。铐环一端为“T”形套环相连,穿链。另一端为锻打二窄条状榫铆合。在前端有圆穿套链,链环为6节,其中一节呈“T”形。
5节束腰,呈“8”字形。
铐环直径8厘米,通长40厘米,重约1公斤左右。此手铐虽历经900多年,但保存较好。庄浪出土的这批铁器中,1996年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为国家一级文物的有3件,铁手铐属其中之一,它为研究宋代刑具以及刑法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