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政府干预改善宏观调控 我省实施新一轮投资体制改革
本报兰州9月14日讯(记者邱永强)针对现有投资体制不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省政府在制定六项投资体制改革配套办法的基础上,又于最近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9月13至14日召开的全省投资体制改革会议就此作了全面部署。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虽然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实际效果,但现行的投资体制在很多方面还是滞后。此次我省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彻底改革现行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各级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公共利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项目。
政府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城市公交、文化场馆、旅游设施。
同时,各级政府要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