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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中心5年沉浮
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前,北京某房地产中心将摩根中心所在地块——原北京朝阳区大屯乡的一块菜地开发为住宅用地。2001年12月11日,该地块转让给文茂公司。随后经股权变更,文茂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北京摩根公司,该地块变为商业用地。
2002年12月,摩根公司以近3.63亿元与北京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02年10月,前期工程结束,北京建工介入项目开始施工。
2003年10月27日,北京建工声称摩根拖欠工程款宣布停工,自此再未复工。摩根公司认为北京建工未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拒绝付款。
2005年8月2日,北京市仲裁委裁决认定,摩根中心建筑质量严重不合格。
2005年10月8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未按期付清全部地价款”为由,解除摩根中心土地出让合同。
2006年1月13日,市国土资源局联手其他部门,取消摩根中心的立项、规划、建设和施工等许可证明。摩根公司失去摩根中心开发权。
2006年3月,摩根公司向朝阳区法院起诉市国土资源局,并向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申请行政复议。
2006年5月22日,摩根中心再次进行公开招标。首创集团和广西阳光股份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17.61亿元中标。作者:柯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