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佛镇董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四信采取虚报手段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的问题。2013年10月,时任石佛镇董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董四信,采取虚假手段将妻子及子女4人申报为低保户,冒领低保金5370元。2018年8月,区纪委给予董四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资金上缴国库。
2.石佛镇刘庄村监委会主任刘建宗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0年,时任石佛镇刘庄村文书刘建宗采取虚假手段,将其侄女申报为当年第一批危房改造户,违规套取补助资金6200元;又将本村未建房的两户人虚报为第二批危房改造户,违规套取补助资金8000元。2018年8月,石佛镇党委给予刘建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上缴国库。
3.伯阳镇林业站站长刘月前对退耕还林补助面积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不到位,工作失职的问题。2000年至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期间,伯阳镇林业站站长刘月前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王坪村和南河村将92.30亩集体土地以个人名义纳入退耕还林面积,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245371.50元。2018年8月,区纪委给予刘月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上缴国库,涉及两村村干部已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