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间节点 狠抓任务落实
——麦积区强力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

麦积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涉及17个乡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的365个行政村,涉及专项贷款需求贫困户18248户贷款额度90482.5万元。作为全省第二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县区,自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推进会召开之后,按照“提前启动,分类实施,先农户后企业,乡镇负全责”的原则,通过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靠实工作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汇集一种共识,奋力推动工作开展。于9月19日及时召开全区精准扶贫暨专项贷款工作会,传达了省、市关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精神,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进行了紧急安排。全面分析了全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让全区各级各部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随后各乡镇迅速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安排部署这项工作。全区上下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形成一种思想、一种声音,不讲困难、不讲条件,想尽一切办法、集中一切力量,推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全面开展。
——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拧成一股劲头,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区上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查和任务落实等工作。要求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镇长(主任)为副组长,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等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乡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主体责任,亲力亲为,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把关、亲自落实,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打造“一站式办理”,全力加快工作进度。严格规范审核程序,按照先农户后企业的原则,根据“个人提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扶贫办审定—财政局提交资料—合作银行发放”的程序,优先进行发展性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按照“行业部门推荐—企业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乡镇复审—区麦信担保公司审定—财政局提交资料—合作银行发放”的程序,进行带动性贷款的发放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紧盯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采取“5+2”、“白+黑”的工作方式,放弃双休日和国庆假期休息时间,全力做好精准扶贫贷款工作。同时,印制了简明易懂的审核程序流程图,将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向贫困户和带动性龙头企业一次性告知,组织农工部、扶贫办、财政局、担保公司、合作银行等各相关单位审核人员集中在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合署办公,形成“一站式”办理,将审核方式由村、乡镇、扶贫办、财政局层层“纵向”把关审核改变为流水线式的“横向”审核,有效节省了审核时间。并要求麦积合作银行把贷款发放点设在各乡镇机关,极大提高了审核和放贷效率,加快了专项贷款工作进度。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建立一套机制,确保贷款发放到位。建立了区四大组织领导带头督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全面督查、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的全方位督查机制。区四大组织领导带头落实“4211”精准扶贫工作落实责任机制,深入所包乡镇,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情况、“1+18”方案和10项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抓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会同“1+18”方案牵头部门,对各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尤其是专项贷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贷款发放滞后、影响全区工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委,对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帮扶情况,实行每半月定期跟踪督查考核制度,对既不到村开展工作,又未在派出单位上班的“两头空”驻村帮扶队员,给予组织处理,并对派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贷款发放进度实行每3天定期通报制度,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包乡镇区四大组织领导要向区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