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麦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实到17人,合于法定人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应珍,副主任程鹏、刘克宁、赵双喜、吴建武、方明太出席会议。副区长王亚梅,区法、检两院院长,区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法制办、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及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有力保障了全区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促使治安防范和治安惩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加大治安管理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要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大调解”作用,以人民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积极调解、化解各类矛盾,为构建平安和谐麦积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增强各级组织和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视财政状况逐年增加保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资料数据库,全面开展普查,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出版,将普查资料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命名和资助制度,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鼓励他们开展传习活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跟踪问效的调查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