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民情流水线工程,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居民自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麦积区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在街道社区积极推行说事、理事、议事、办事、评事、查事“六步工作法”,受理解决居民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受到居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开放“说事”。该区按照社区、片区、楼院三级结构,分别设立楼院“居民说事”意见箱、片区“居民说事”记录本、社区“居民说事厅”,并开通居民说事热线电话、发放居民说事联系卡等方式,积极受理居民群众反映的街道社区大事、工作生活难事、邻里之间小事、家里家外烦事。在社区“居民说事厅”,每天确定值班人员接待居民群众“说”;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登门入户“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随说随解。对居民反映的一些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一时难以调解的事,每周五约请相关当事人、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代表召开“居民说事”议事会集中“说”,讨论解决相关问题。
——分类“理事”。该区专门成立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组成不少于9人的“居民说事”调解委员会和议事会,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登记,认真梳理,能及时协调解决的当即约请当事人面对面协调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牵涉面较大的事,则整理成议题,采取集中议事的方式进行,进入既定程序,并告知当事人;超出居民自治范围以外的问题,调解委员会上报到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或上报区委、区政府,或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说事”人。
——民主“议事”。具体工作中,对不能“随说随调”或牵涉面较大的事项,采取民主协商、集体决策的办法,实行“三级议事”。首先“居民说事厅”将居民反映的社区大事、难事,进行初步讨论,然后按轻重缓急列成议题,提交给社区“居民说事”调解委员会;其次“居民说事”调解委员会在集中议事日召开讨论会,对“居民说事厅”提交的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定议题解决方案,列出需要协商和落实的具体事项,提交给“居民说事”议事会。第三,社区根据“居民说事”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议题解决方案,组织召开居民议事会。议事会召开前3日,将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在各居民小区进行预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议事会对预告议题进行商议,对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解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形成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案。
——明责“办事”。根据不同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类办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原则办理议定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力争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小区,大事不出社区。对议事会议定的事项,根据事情的类别,由社区党员、干部或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包抓进行办理,提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定时向当事人和社区居民反馈事情办理的进展情况。对社区无力解决的大事、难事,由社区及时向街道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办理;对一些居民群众能独立自主解决的问题,在社区协调下自行解决;不能自主解决的问题,主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争取社会各方帮助解决。
——公开“评事”。相关街道和社区还制作居民说事“议题征集卡”、“议题登记卡”、“议题办理结果反馈卡”,对“居民说事”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评议。实行说事反馈制度,由社区根据说事的具体情况,以文件、答复函、“议题办理结果反馈卡”等方式向“说事”人及居民群众反馈说事结果,“说事”人及居民对说事结果进行评议,如有不同意见,由社区再组织进一步沟通。实行说事结果公示制度,在各社区专门设置“议事公告栏”,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相关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措施、办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和评议,对群众评议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到问题解决方案中。
——追踪“查事”。在“说事”决议事项落实过程中,街道抽调得力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组成督办组,对一般问题定期督办,重大问题跟踪督办。对办结的问题及时向“说事”人和利益有关方进行回访,了解所“说”的事是否切实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建立责任追究制。区委将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支持社区“居民说事”的工作情况,纳入行风评议和年终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件件有着落;建立综合考核制。明确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社区“两委”的具体工作责任,将“居民说事”作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定期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