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尽快启动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月2日上午,麦积区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曙辉,区政府副区长杨铁森出席会议。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讨论。
据了解,麦积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爱,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麦积区作为国家试点县区,按照要求,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学生(不含城区)均列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在校时间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资金不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餐。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学生、家长和全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这项惠及广大少年儿童的民生工程取得实效;要把握食品安全和资金运作两大关键环节,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问责机制,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政策内容、主要措施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受益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