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系列报道之一
麦积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启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8月15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城市交通、市容市貌、食品安全、市场物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抢抓机遇,务实苦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但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矛盾纠纷调处、市场物价调控、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年的有效工作时间仅有四个多月,要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困难较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区发展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市场物价监管、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等八项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二、把握重点,全力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8月9日—8月18日)。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工作任务。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务必于8月18日前报区委办、政府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8月19日—9月18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9月19日—10月5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活动情况认真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区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活动成效好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力度不大,支差应付,收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整治内容
1.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晓东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首奎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结合当前开展的“百日利剑”行动,组织公安干警,深入一线,分片分段包干,分时段分区域,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和治安大清查行动,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现象,切实加强巡逻防范,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社会氛围。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副区长杨铁森为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首奎配合,共同负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集中整治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和场所,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要及时发现并清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提高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3.城市交通专项整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首奎和副区长邵长锋负责。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运管分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配合,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闯红灯、逆行、任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及学校、市场、旅游景区、各主干道交叉路口等重要地段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工作,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同时,要查缺补齐各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牌和信号灯的配套设置,合理增加人流集中区域的车辆临时停车泊位,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4.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晓东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思佳负责,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尚峰配合。区“三城联创”办牵头,桥南办事处、北道埠办事处、道北办事处、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麦积镇,区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卫生局、教体局、环卫局等单位配合,突出抓好公共场所、重点路段,尤其是学校、商场、车站等区域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城市“八乱”现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臧志军和副区长王曙辉负责,副区长刘云配合。区卫生局牵头,区教体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运转、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无照加工食品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要全面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安全生产质量关,规范生产行为,严禁无证生产经营,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要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重点消费商品的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首奎为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晓东共同负责,区委常委许强配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各类疑案和积案进行一次回头看,强化对各类苗头性、预警性违法犯罪的防范控制,深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严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对重大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和职能部门负责制,限期解决,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具体化解措施,责任到人,排查与化解同步进行。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7.市场物价专项整治。由副区长杨铁森负责,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财政局、教体局、卫生局、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文广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配合,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力量,强化对一些大型超市、粮油批发市场和蔬菜集贸市场的价格监管,重点检查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市场商品特别是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要实行严格监控,搞好物品调运和储备。同时,采取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的形式,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自觉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8.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由区委副书记杨续祥和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李小敏负责。区纪检委牵头,对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推诿扯皮、作风拖拉、效率低下以及迟到、早退、吃拿卡要等影响全区重大项目或重要工作进展的问题和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
三、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由区委副书记杨续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晓东牵头抓总,区委、区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好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此次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高度重视,靠实责任,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按要求稳步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研究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迅速掀起专项整治活动高潮,务求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健全工作制度,靠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三要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把八项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对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全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活动氛围。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区委办和政府办要切实发挥督促检查职能,加大对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同时,要把短期的集中整治与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下大气力解决事关城市品质、城市形象、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八方面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