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落网记
本报记者侯若志
3名不同身份、临时拼凑搭起“草台”班子冒充央视记者,梦想着在金城兰州狠狠“捞”上一笔的假“记者”,在发财美梦刚刚开始时,就落入法网。
北京来的传真
今年4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委宣传部收到一份节目制作传真件,内容为“要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宣传城关区城市管理先进经验,特为城关区制作并播出一分钟新闻”,传真中同时标明要收费4万元。仔细研究这份传真件后,宣传部工作人员发现落款处连公章都没盖。
之后,一名自称是“编导”的陈姓男子多次打来电话,要求尽快安排“采访”,当宣传部工作人员对传真件提出疑问时,陈某某答非所问,最后把电话交给一名自称“王主任”的人回答。“王主任”声称,没盖公章是因为目前央视所拍节目太多,这个要盖,那个要盖,怕盖乱了,等到兰州签订合同时再盖公章。至于收费问题,“王主任”称,别的地方都是收费4.5万元,为了支持大西北,才优惠至4万元,并声称最终可优惠至3.8万元。“编导”陈某某说,他们一行3人,定于5月4日来兰州拍摄采访。城关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知陈某某,来采访时要带采访证件和单位介绍信。
“精彩”表演
5月4日,“编导”陈某某一行3人来到兰州。
当城关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再三要求看看他们的记者证时,另一名女“编导”刘某某称,他们是“编导”,没有记者证,还笑言,她有身份证。为进一步查证他们的真实身份,宣传部工作人员陪同陈某某等3人在城关区街头和某单位进行“采访”,在现场“拍摄”中,摄像师赵某某匆匆拿出带央视台标的话筒进行采访,草草拍了一会儿,又急忙把台标收起。种种拙劣的表演,更加引起了宣传部工作人员对他们身份的怀疑,于是便向城关区公安分局报警。城关区公安分局干警作了进一步调查取证,5月5日上午8时30分,陈某某等3人被“请”到了城关区公安分局。
“发财梦破灭
经审讯并向中央电视台调查核实,陈某某等3人完全是为了实现他们的发财“美梦”,临时拼凑“草台”班子来兰州行骗的。
所谓的“编导”陈某某、刘某某分别为河南、山东省农民,目前均在北京谋生,“摄像师”赵某某为北京一自由职业者,是陈某某每天花400元雇来的。
陈某某交代,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发财美梦,他于今年3月在北京注册了一家文化影视公司。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某发现了一张中央电视台节目制作回执单,他如获至宝,仿制后,通过上网查取资料,获取一些机关单位、企业的情况后,冒充央视记者,发出节目制作传真件。
可令陈某某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首单“生意”刚刚开张,就在兰州露馅了。
城关区公安分局刑警责任区7中队中队长刘庆告诉记者,警方已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陈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对刘某某、赵某某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