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本报兰州讯(记者白德斌)11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通过5至10年建设,使兰州新区成为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产业集聚、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区。《意见》提出,兰州新区的战略定位是通过5至10年的建设,使兰州新区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的聚集区,国家经济转型和承接东中部装备制造业转移的先导区,“两型”社会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生态建设和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的实验区,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拓展区,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沟通全省和西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意见》提出,兰州新区的功能布局要立足于建设高度集聚的产业发展区,着眼于集聚集约集群发展,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现代物流、仓储等服务业。
《意见》提出,到2015年,新区框架、产业体系及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交通及城区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备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要素资源的吸纳能力,兰白核心经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到2020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产业集聚、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市人口达到50万以上。《意见》指出,要强化兰州新区建设的推进措施,一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坚持统筹布局、突出特色、适度超前、跨越发展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兰州新区建设规划。二要抢抓机遇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意见》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区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和提出新区区划调整意见,全面管理新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拓展城市空间 发挥带动作用
本报评论员
兰州,丝绸之路上的名城,在即将跨入“十二五”新的历史坐标时,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11月16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兰州新区建设。以此为标点,兰州新区建设提升到全省发展战略的高度。
欲成大事,先谋大局。启动兰州新区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区域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兰州市拓展城市空间、全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
开发建设兰州新区,是兰州快速发展的需要。
兰州,黄河穿城而过,中心城区位于狭窄的河谷地带,在空间发展上受到河谷地形的客观限制,近郊4区规划区内,可供开发建设的存量土地明显不足,老城区基本已无发展空间。走出山水,突围狭谷,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建设新区成为兰州市快速发展的现实选择。同时,兰州新区建设有利于破解兰州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壮大经济实力,实现“中心带动”跨越发展的目标。
开发建设兰州新区,是甘肃跨越发展的需要。
只有舞动“龙头”,方能牵动“龙身”。兰州是我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带动全省发展的先天禀赋。同时,区域发展战略提出的以兰(州)白(银)为核心的都市经济圈,将是我省未来发展的重要空间战略布局中心。通过打造新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集聚,充分释放这一区域的发展潜能,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引擎”,凸显兰州“中心带动”作用,继而牵引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
开发建设兰州新区,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兰州位于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有着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陇海、兰新等铁路干线在此相连,数条国道主线在此相会,国家多个主光缆、输油(气)管道在此相通,构成了联系全国并通向中亚、西亚的交通枢纽和能源运输大通道,具有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相对优势。随着兰州新区的开发建设,兰州市作为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特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得到加强,并将发展成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增长极和支撑区域。“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兰州新区是我省加快发展活力之所在、潜力之所在、希望之所在,是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如兰之州、如家之城”,建设好兰州新区,全省上下寄予厚望,兰州人民热切期盼。兰州新区的开发建设要紧密结合兰州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谱写新丝绸之路上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