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据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从2009年起农村独生女参加高考报考省属高校时,可申请享受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申请高考加分的农村独生女考生,父母双方均须为湖北省农村居民,且父母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者如同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照顾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能累计加分。中新社发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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