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敦煌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探索与思考
中共敦煌市委书记 孙玉龙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认识的新进展,也指出了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努力方向。敦煌市从2003年开始,就在两个乡镇进行党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试点工作,2006年在总结完善经验后又在各乡镇全面推行,2008年开始实行市级党代会常任制。通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得到了“三点启示”。“五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构建政治保障机制,增强了党代会常任制的运行动力。市乡两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制定《敦煌市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赋予了党代表选举权、表决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等六项权利,确保代表履职“有权”;明确了党代表履行强化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发挥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定期述职等六项义务,确保代表履职“有责”;积极开展党代表亮身份活动,将党代表的照片、联系方式、权利、义务、工作情况等向群众公开,确保代表履职“有位”,有效增强了党代表任期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二是构建参政议政机制,发挥了党代表在民主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了党代表出席、列席重大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和党代表提案等制度,通过市乡每年召开党代会年会、党代表座谈会、党代表列席会议或定期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检查、评议监督等形式,组织党代表出席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领导班子考核、科级干部公开选拔、评优树模和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广泛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主动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详实的依据。三是构建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密切了党代表同群众之间的关系。建立党代表分组活动、党代表工作联系等制度,根据所从事产业、行业的不同,将市乡两级党代表划分为66个联络小组,形成了市委委员与市党代表、市党代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联络小组每半年活动一次,每一年视察一次,通过走访联系、调查研究、组织恳谈等方式方法,将基层的意愿及时反馈到了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构建意见建议办理机制,促进了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制定了《关于党代会常任制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明确意见建议办理的工作要求、质量标准、承办时限和办理程序,并将代表建议和人大、政协提案进行统一汇总归类,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交办会议逐项落实。同时,采取独立督办、联合督办、现场督办、领导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限期予以落实,推动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五是构建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党代表的民主监督力度。实行党代表跟踪管理制度,结合农村党员“星级管理”活动,每年对党代表进行年度评议,通过年初履诺,年终述职,把党代表的工作和履职情况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使党代表身上有责任,肩上有压力。对群众威信高、作用发挥好的“五星级”党代表授予“优秀党代表”称号,并将其作为评优树模、外出考察学习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了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动力机制,确保了党代表任期制的工作质量。同时,以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活动为载体,建立了社区党代表作用发挥的监督管理机制,将党代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权交给社区群众,从根本上解决了党代表工作组织松散,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为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三点启示”:一是实现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必须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实现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必须建立起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不仅可以在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代表、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且有助于凝聚共识,取得党代表、党员群众的理解,使决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从制度上保障党内民主的充分发扬,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增强了党内决策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二是实现党代表行使权利的制度化必须推行党代会常任制。通过每年召开大会,有利于发挥党代会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使党代表依托代表大会这个重要载体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参与党内事务,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党代表通过各种有组织的活动方式有利于在党内决策、党内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推行党代会常任制还从制度环节上规范了对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期间以及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活动形式,明确了代表监督、评议的对象、形式和内容,推进了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必须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健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任务。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能够使党委及时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进行充分讨论酝酿,集体决定。人代会、政协会按照党代会年会的精神召开会议,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变为各个阶层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充分维护党代会年会的权威性,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的转换和调整,推动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变革。
党代会常任制的推行对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推进党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党的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结合敦煌试点的经验,我认为今后要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必须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党代会与常委会、全委会之间的关系。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后必然会对全委会、常委会的运行产生一定影响。为此,要从完善运行机制入手,完善全委会、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和纪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等相关制度,强化常委会的执行职能,规范纪委会的运行,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作用,确立党代会在党的地方领导中的最高权力地位。二要处理好党代会与人代会、政协会之间的关系。人代会、政协会实行的都是年会制,其代表、委员都是常任的,而且部分代表委员与党代表是有交叉的。实行党代会年会制以后,必须强调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坚持党委对重大问题的领导权,在工作程序上,应先召开党代会年会,再召开人大、政协会议,使党代会年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对人大、政协会议起指导作用,并根据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能把党委的主张和意见落到实处,从而形成“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行政、政协监督”的运行机制。三要处理好党代表大会与常任制年会之间的关系。党代会重点总结上一届、安排下一届的工作,年会是对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分年度、分阶段具体实施。因此,党代会要注重对长远目标任务的谋划,年会要注重年度之间的工作延续性,并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对党代会所确定的5年目标任务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和监督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作者系中共敦煌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