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敦煌研究院采访时了解到,经过敦煌学专家多年对后晋时期(公元907年-公元979年)的法律文书潜心研究发现,早在千年之前(五代后晋时期)的中国,已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档案,此研究推翻了一般学者认为古代办案“刑事”和“民事”不分的一说。
以往学者们普遍认为,古代官府办案经常是“刑”、“民”不分,动辄禁之以刑,绳之以法。但从此案审判的过程、结果来看,没有“民事案件处理刑罚化”的痕迹。敦煌学专家李正宇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敦煌法制文书《后晋开运二年敦煌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案卷》是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宋代以前的法制史档案。李正宇说,这份文件记载的是一件普通的民间地产纠纷案。文件记载的办案程序,与现代的民事案相似,包括提出控诉、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判决结案等4个基本的审判过程。这份文件由性质、年代、类别等组成,其目的是为阿龙的地产纠纷制作存档的文件,以备日后检核和查考。因而证明了早在千年之前的五代后晋时期,中国已有了完整的民事诉讼档案。据悉,到目前为止,在中国法制史上,还没有发现过宋代以前的民事案件有如此完整的档案保存于世,而敦煌法制文书《后晋开运二年敦煌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案卷》内容之完整,编排之有序,在中国法制史、档案史上十分罕见。张维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