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民医院医改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26号)要求,我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及解释服务工作。
秦州区人民医院医改将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启动!零时起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按新的标准收费。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价销售。
1、费用结算:
根据医改文件通知,我院所有门、急诊及住院的相关费用以缴费时间为结点,即在2017年8月30日24:00前结算,费用按照旧医疗服务价格执行;2017年8月31日00:00起,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2、医保、农合在医改中的变化:
市直及各县区医保、特殊病门诊、新农合重特大疾病参保、参合人员在门诊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就医,实时结算。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17版)规定,按照分类纳入医保、农合支付报销范围。
3、价格调整后退费、补费办理:
2017年8月31日前已缴费但未执行的检查、检验项目,需按新价格标准执行,医院将在门诊大厅一楼增设退、补费服务窗口。
我院全体工作人员通宵达旦,坚守岗位,共同见证“医改”时刻,我院医疗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平稳过渡,就医秩序正常有序,医改工作平稳推进。在这里,我们向坚守在秦州区人民医院第一线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深深地感谢,并以诚挚的问候!
门诊收费室电话:0938-4938033
住院收费室电话:0938-496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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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电话:0938-4965221
秦州区人民医院宣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