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初制定下发的《天水市2017年度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抽调市局及市药品稽查局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两区五县第一季度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了为期半月的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及“四不两直”的方式,共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9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15家、药品零售企业31家、各级医疗机构28家。药品生产环节主要检查原、辅材料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企业原辅料及成品检验落实情况、检验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药品流通环节主要检查购进渠道、销售渠道、超范围经营、批发企业借用合法企业名义给个人或无证单位销售药品行为、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的情况。

对督查发现的药品分类陈列不规范及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已交由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求市药品稽查局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开展核查处理。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