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夏即将来临,我市各大游泳场所将迎来经营高峰期。为了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游泳者身体健康,“五一”劳动节后,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市辖范围内的人工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安排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同步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辖区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场所布局及通风、水质检测及结果公示、禁游标志设置等情况。重点对游泳场所布局和池水循环净化、消毒以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各游泳场馆游泳池水及浸脚池水水质状况(余氯、pH值、水温、浑浊度等指标)进行了快速抽样检测。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规定。场所布局方面,主要检查各游泳场所功能区的位置是否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是否符合要求。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方面,主要查看游泳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制定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采用液氯消毒的是否有防止泄漏措施,水处理机房是否与游泳池直接相通。水质检测情况,主要检查是否配备必要的游离性余氯、PH值、水温等水质检测设备,查看是否正常使用,水质自检记录是否完整,检测结果是否按场次或定时公示。
目前,全市共检查游泳场所7家。检查发现:各游泳场所布局基本合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池水净化消毒比较规范,均配备了池水循环消毒设备,配有专职(兼)职人员从事水质循环消毒工作。各场所均配有简易的快速检测设备,可以对室温、水温、有效氯、PH值等项目开展自测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游泳场所浸脚消毒池设置不规范;部分游泳场所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不健全;部分场馆水质自检结果没有公示;经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存在异常,如个别游泳场所游泳池水游离余氯含量不符合卫生标准。
卫生计生监督员针对各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检自查,规范经营,提高安全和卫生意识。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