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行为,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南》(2013版)要求,自2015年11月中旬开始,天水市卫生监督所所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了2015年量化分级初评工作。
为搞好这次评审工作,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评审技能的培训,提高了监督员对工作指南有关内容的熟悉程度。评审组通过对照公共场所量化考核标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从摸底检查、自查自纠、初评指导、整改验收、量化分级评审、市所量化分级评审领导小组等级评定、资料整理等工作流程,逐行业、逐单位进行了认真评审。截至目前共评审单位42家,其中A级3家,B级5家,C级34家。2015年我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为100%,美容美发场所为87.3%,均达到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