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加拿大记者李学江报道,加拿大联邦法院在经过一天的听审之后,主审法官肖尔于渥太华时间7月21日晚9时宣布判决:驳回赖昌星的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因此赖昌星即将在近日内被遣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已于北京时间22日对该决定表示欢迎。
在白天的庭审辩论中,针对中国政府以外交函件形式提出的不会对当事人施以虐待等保证,赖昌星的辩护律师马塔斯表示,中国的政治敏感案件经常会以“国家机密”的理由拒绝对外国领事和国外观察者开放。所以他认为中国方面的保证并不充足,因而不具任何价值。
联邦移民部的代表则在陈词中反驳马塔斯称,所谓的“赖昌星会死于狱中”的说法纯属臆测,加拿大政府已经仔细、彻底地评估了所有证据,结论是他不会有“受虐的风险”,所以没有理由不把赖遣返回中国。另一代表帕克则表示,赖昌星的犯罪事实已十分清楚,不会有所谓的“刑讯逼供”。
几位代表均表示,中国政府的保证是可靠的,因为这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案件”,如果中国政府违约,就会失去国际威信,而且以后会更难说服其他国家遣返中国的逃犯。他们还认为,有证据表明,中国对犯罪的审判在总体上并不是“不公正”的,而且案件的审判过程一般都是公开的。
法官经过对双方陈词并审读文件之后,已于当晚9时宣布判决。他肯定了移民部代表所呈述的理由,相信中国政府的承诺,认为遣返赖昌星回到中国是有“安全保障”的。而赖昌星的律师日前曾表示,如果此次裁决于赖昌星不利,他们也将“不再继续上诉”。所以联邦法庭的这一裁决,意味着赖昌星最早将于北京时间7月23日或26日被遣返回中国大陆。
最终,法官肖尔在判决书中指出,加移民部长代表确认,申诉人(赖昌星)并不是“需要得到保护的人”,并计划于7月22日执行遣返。申诉人赖昌星曾申请中止遣返令的执行,而移民部则对此表示反对。判决书写道:“中国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出于荣誉和威信的考虑,应该可以得到遵守。赖的命运将掌握在中国政府的手中,中国政府签字做出的保证,将为两国和其他国家所见证。”
针对加拿大联邦法院的决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于北京时间22日表示欢迎。他说:“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我们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