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甘谷县新兴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交警队、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队、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依法拆除南滨河路东段大王村渭河南区一处违章建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全敬,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维正到场指导。
该非法建筑位于南滨河路东段大王村渭河南区域内,修建的企业厂房等为临时建筑物,该临时建筑物应于2008年8月20日前自行拆除,目前属违章建筑。新兴镇政府组织拆迁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动员,讲法律、讲政策,劝导其配合政府尽快拆除,但当事人提出各种无理赔偿要求,不同意自行拆除。在原县规划局下达《违法(章)建设工程通知书》和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无果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非法建筑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制止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遏制了违法抢修抢建之风,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依法维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实施严肃性的坚强决心,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