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甘谷县召开《大像山石窟保护规划》编制座谈会。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朱阳教授、刘瑜博士,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院技术部李琦峰主任、周军旗工程师;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市博物馆馆长李宁民,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四龙,市博物馆陈展部主任王来全,市文物局副局长杨晓红;县人大主任令建民,县政协主席王玺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晓龙,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发茂,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庆元,县人大副主任韩金鼎,副县长潘慧琴,县政协副主席田小龙及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市博物馆馆长李宁民作重要讲话)
会上,朱阳教授、刘瑜博士、周军旗工程师分别就项目设计方案做了详细介绍,与会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分别做了发言,并提出了一些具有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大像山石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优先保护的原则,力促保护与开发并重,实现文物保护、旅游观赏为目的。在设计规划方案时,文化部门要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对大像山石窟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论证,做到历史资料翔实,文本资料齐全,保护路线合理,力争提出确实可行的方案。
会议要求,相关乡镇、相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稳扎稳打,做到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做好大像山石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大像山石窟保护规划编制具有纲要性质,编制工作要站位高远,在立足保护的基础上,提出文物资源利用的方向、机制、方式和思路。设计单位在设计规划时要做好与县城三版规划、旅游文化发展规划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中要对保护与修缮、恢复与传承、利用与开发的区域、项目做出详细规定,在设计深度上继续下功夫,争取在短时间内结合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继续完善设计,尽快完成。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庆元主持会议)
据了解,大像山石窟2001年6月25日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有效保护大像山石窟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使其免遭城市化、园林化及无序建设活动的破坏,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大像山石窟在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将其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在省文物局要求下,大像山景区管理局于2013年7月委托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