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国家重大项目宝兰客专工程顺利建设,兼顾经营户的个人利益和市场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督办通知和《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宝兰客专建设项目马跑泉清真寺市场马跑泉综合市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精神,现将露天市场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马跑泉露天市场内从事蔬菜、水果、百货、日杂、小吃、熟食的经营户,必须全部搬迁至区人力市场北侧宝兰客专征迁临时过渡市场进行经营交易。
二、列入搬迁范围的经营户在临时过渡市场建成交付使用后5日内按序搬迁进入临时过渡市场。
三、临时过渡市场内摊位的选定,按照先搬迁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安排。
四、进入临时过渡市场的经营户在过渡期内免收6个月摊位费。
五、露天市场经营户2014年12月28日前全部搬迁完毕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或拒不搬迁的,临时过渡市场不予安排摊位,取消优惠政策。露天市场经营户进入临时过渡市场后,必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2014年12月28日起马跑泉露天市场将予以关闭,滞留继续摆摊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强行取缔。
马跑泉露天市场的搬迁是国家重大项目宝兰客专建设的需要,希望广大经营户服从大局,积极配合,确保露天市场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天水市麦积区工商局 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