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诚信·德润陇原
甘肃省发布“红黑榜”名单和惩戒措施
(2016年第一次发布)
6月23日,甘肃省文明办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家税务局联合举办2016年首批“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兰州胜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列入“黑榜”名单,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李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重要讲话。
李均在讲话中指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常态化组织举办以“共筑诚信·德润陇原”为主题的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进一步健全完善“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省文明办作为全省诚信建设的牵头部门,责任重大,必须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总体部署,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抓好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强大精神力量。一是持续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声势。要发挥舆论引导的正向激励作用,在全社会培育诚信理念,宣传先进典型,鞭笞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广泛进行诚信宣传教育,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众等诚实守信的好典型,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标杆。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大力宣传推进诚信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诚信教育评价体系,把诚信教育贯彻到企业经济活动、社会事业管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诚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诚信监督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构建信用信息收集、资源共享、定期发布、社会监督的有效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着力改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信用环境。积极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要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充分发挥测评的导向作用。建立以诚信“红黑榜”为重要平台的发布制度,着力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三是持续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把诚信建设制度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持之以恒培育全社会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社会信用风尚。要深化诚信实践,广泛深入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把诚信理念、诚信文化、诚信实践延伸到所有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和经营场所,让诚实守信社会风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家税务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61家企业公布了惩戒措施,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红榜名单
(共74家单位)
一、甘肃省工信委诚信企业(中小企业)红榜名单
1.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西)
2.酒钢(集团)宏联自控有限责任公司
3.通渭县乐百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4.兰州九香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白银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兰州阳光炭素有限公司
7.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酒泉)
8.酒钢集团甘肃兴安民爆阿克塞分公司
9.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定西)
10.甘肃省商业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兰州)
11.甘南百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甘肃荣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威)
13.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定西)
14.酒钢福利劳保服装厂
15.甘肃普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泉)
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诚信纳税红榜名单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兰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5.酒泉百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7.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0.甘肃省烟草公司定西市公司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2.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
1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陇南)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6.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7.甘肃省烟草公司武威市公司
18.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大峡水电站(白银)
19.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
20.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诚信企业红榜名单
1.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兰州)
2.兰州陇星沃尔凯采暖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金川镍都实业有限公司
6.金川集团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7.酒泉荣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8.张掖市华瑞麦芽有限公司
9.甘肃天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威)
10.甘肃海纳塑业有限公司(武威)
11.甘肃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白银)
12.甘肃中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庆阳)
13.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
14.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天水)
15.甘肃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定西)
16.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定西)
17.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陇南)
18.甘肃刘化(集团)亿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临夏)
19.玛曲雪原肉业有限公司
四、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诚信纳税红榜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2.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5.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兰州三叶公司
8.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
10.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2.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13.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1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陇南)
16.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8.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9.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甘肃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武威)
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共61家单位)
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兰州胜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兰州爱美相伴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3.甘肃腾博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4.甘肃昊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兰州)
5.甘肃西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6.天水昶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7.秦安县鸿浩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8.天水华鑫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9.甘肃津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白银)
10.甘肃国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白银)
11.甘肃六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银)
12.景泰县昌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3.景泰县广泰农工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4.甘肃双美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武威)
15.甘肃恒发矿业有限公司(武威)
16.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17.古浪县利川商业大厦
18.甘肃中大钛铁有限公司(武威)
19.金昌永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20.张掖市中能煤化工有限公司
21.酒泉市大正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酒泉市宝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3.酒泉和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4.敦煌市津环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5.嘉峪关蜀兰冶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6.甘肃恒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兰州)
27.平凉市富达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8.平凉中振建材有限公司
29.镇原县复合肥厂
30.庆阳鑫诚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1.甘肃北地红调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庆阳)
32.永靖县东塬坡土地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3.合作锦程旅游贸易置业有限公司34.广河县聚能商砼有限公司
35.文县泰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均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惩戒措施:
1.对上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对上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3.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诚信纳税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1.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兰州)
原因:长期未履行纳税义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
2.甘肃佳美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兰州)
原因:长期未履行纳税义务,多次催缴,仍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3.宕昌县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因:未履行、逃避纳税义务。
4.庄浪县紫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未按规定建立账簿和履行纳税义务。
5.武威凉州区永昌镇水磨砖厂
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6.甘肃金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武威)
原因:开具虚假发票,逃避缴纳税款。
7.白银市平川区陇源之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原因:长期未履行纳税义务。
8.白银广鑫劳务有限公司
原因:虚假申报。
9.甘肃金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威)
原因: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10.高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甘南)
原因: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惩戒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违法企业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1.兰州新兴通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原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2.金昌谷香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复混肥料。
惩戒措施
1.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2.采取处罚、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
3.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4.不受理纳入黑榜名单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任何评先选优等表彰申请。
四、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诚信纳税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1.陇西鸿途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陇西县宏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陇西县顺顺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陇西县三江源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陇西县神通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陇西县弘扬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陇西县华阳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漳县发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漳县远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漳县地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漳县顺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陇西县蜀仁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陇西县蜀鑫药业有限公司
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民乐县天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偷税。惩戒措施:
1.对于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标准的案件,依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惩戒措施及操作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合惩戒。
2.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红黑榜单位投诉举报电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电话:
0931—2839209
省工信委投诉举报电话:
0931—4609212
省地方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887218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65
省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