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8月15日,甘肃省政府通报了上半年全省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污染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中所列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据悉,7月上旬,省环保厅组织五个检查组,对2013年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7个,占50%;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4个,占28.6%;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有3个,占21.4%。平凉、武威、陇南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兰州、白银、酒泉、嘉峪关、金昌、张掖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14个城市二氧化氮污染浓度较低,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临夏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城市低于国家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金昌、临夏二氧化硫平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8.5%、22%,其他城市二氧化硫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全省河流水质监测的50个断面中,按功能类别达标的有38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76%,与上年同期持平。全省17座水库水质均达到功能类别要求。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除定西香泉、天水秦安县和甘谷县、陇南成县孙家坝等个别水源地水质超标外,其余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记者吕霞实习生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