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
安全隐患整治不力视同发生事故严格追责
甘肃日报兰州6月9日讯 (记者白德斌)今天下午召开的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要严格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将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严格追究和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同经济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但是,已经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还有近10%没有得到及时整改,潜在风险大。全省重大事故起数已超出年度控制指标的阶段性目标,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较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了从严控制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加大对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责任体系不健全,执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监管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的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严格追究、严肃处理。
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的办法,将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由事后处理重点向事前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