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讯(记者李杨) 《省政府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贯彻执行。按照《办法》,2013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按单项目标排名前3名的市州各奖励10万元、完成目标的其他市州各奖励3万元、全面完成各单项目标且综合排名前3名的市州各奖励50万元的标准表彰奖励。
2013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4个类别设置单项目标责任,其中,经济建设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收入等11项单项目标责任。我省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人口自然增长率、国土资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工作、产品质量工作等6个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1个指标未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则取消综合奖的评选资格。凡未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市州,在省政府有关会议上作检讨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