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1月4日讯(记者白德斌)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今天正式更名为“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对其职责任务和委员单位进行了相应调整。
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省委、省政府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
更名后的省综治委由52个成员单位组成,并成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副省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