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机关工作人员(男性16名、女性4名)。
选调条件为:1.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第十一条七项基本条件,热爱检察工作;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4.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6.具有公务员身份;7.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资格。
具体报名方法和选调程序请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网址:www.rs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网站(网址:www.jcy.gansu.gov.cn)查询。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