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峰
今年8月14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施行《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推动我省就业工作的新要求。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同时,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改革发展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总量,拓宽就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广开就业门路。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完善和落实城乡劳务输出政策和制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城乡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
三、优化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从市场准入、企业设立、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创业主体支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创业。要完善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落实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创业甘肃”主题活动,营造创业氛围,促进全民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企业孵化、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社会各类创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
四、实施就业援助,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难题。要将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要加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要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对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要按照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产、人员、服务和信息等资源,建立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布局。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综合性场所,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
六、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要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七、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对青壮年劳动者有组织地开展订单式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使初中后、高中后学生参加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层次,把建立妇女、农民工、保安保绿保洁保姆等人员培训基地和劳务就业基地结合起来,抓好对农民的技能培训。要鼓励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人力资源开发。要鼓励发展人力咨询、个人职业生涯设计、人力测评等各种人力资源开发服务。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做好家庭困难和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制度,建立危急灾害情况下的就业促进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促进制度,制定就业促进专项活动计划,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当前,要认真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地震灾区要把促进就业工作与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促进。要鼓励受灾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受灾劳动者及时给予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灾区城乡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政策。(作者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