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甘肃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 蒋文兰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今年5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工作规划》,省委于8月印发了《甘肃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部署了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抓好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首先必须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实施办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理论征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系统深入地进行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开设专版专栏、举办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努力营造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抓好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省委已经将2005年成立的甘肃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调整为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陆浩亲自任组长。各地、各部门也要健全完善领导机构,为落实《实施办法》提供组织保证。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要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考核办法,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纪委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放在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上,积极主动向党委(党组)汇报请示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落实。
二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工作方案,对每一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工作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实施办法》的许多任务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省直机关要把《实施办法》提出的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政策的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认真查找容易诱发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和奖惩机制,从贯彻方案的提出、任务责任的分解,到目标、措施和要求的落实,都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估。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省委巡视机构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督促纠正和改进。纪委系统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作为纪委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抓住工作重点,推进体系建设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始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主题教育与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着力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拓宽反腐倡廉教育途径。深入发掘甘肃特色文化优势,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修订完善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违纪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制度评估和制度审查机制,开展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纪有法不依等问题。
三要强化监督制约。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视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司法和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当前,特别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廉洁高效。
四要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围绕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围绕完善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以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五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六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腐败问题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现查处案件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