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物质保证。管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新时期我省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明确思路,正确把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向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统筹推动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统筹推动改革,就是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放到全省财政改革的大局中来安排,紧密结合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统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加强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与政府采购相衔接,推动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衔接。
完善制度体系,就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在完善现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管理的实际需要,从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循序渐进地制定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管理,就是遵循财政工作规律,创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手段和办法,统筹协调地搞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搞好政策制度制定、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的审批等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把日常管理工作授权主管部门负责。
加强监督检查,就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的责任。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突出重点,探索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一,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要从基础工作入手。这个基础就是建章立制,使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财政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根据这两个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第二,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既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二者的有机结合,对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预算管理中增量管理与存量管理的脱节问题,优化资产配置,从源头上建立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要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前提是要扎扎实实把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二是要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点,三是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要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资产管理模式,四是抓紧进行资产配置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今后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要逐步过渡到按配置标准进行配置,而且要区别不同行业、类型、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标准,避免出现规模、性质相似的单位人均资产占有量不均衡的现象。
第三,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纪﹝2008﹞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数量和经营性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分类制定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收入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资产收入的管理。二是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纪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审计厅关于加强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管理。必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入的征管,资产的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计划和用途审批。收入管理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进行,有偿使用收入原来用于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部分,上缴财政专户后,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作为规范后统一发放津贴和补贴的资金来源。三是要鼓励和保护各单位经营的积极性。对各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要充分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正确对待这项工作,不能因为加强收入管理,挫伤经营的积极性,也不能因为津贴补贴由财政统一发放而收回经营性资产,造成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要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一是加快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明晰和界定,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真正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威。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研究;三是要抓好对各单位的审计监督、业务考核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自我监管、约束机制;四是逐步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系甘肃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