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自然环境和区位条件的限制,我省大多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农民收入低,新农村建设存在比其他省区更多的问题和困难。基于这一情况,分析我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找到更切合实际的破解路径是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宣传深度,加深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
宣传深度不够是目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已近两年时间,各级政府在相关政策和报告中都多有论述,媒体也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但对农民而言,这种宣传方式过于宽泛抽象,缺乏针对性。片面宣传投入了多少个亿,农民却感觉不到那些经费究竟干了什么,对基层政府、基层干部产生了很多误会,个别农民甚至认为是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了新农村建设的经费。
调研中发现,只有试点村村民对建设新农村有较具体的认识,但全省有16585个行政村,100个试点村仅占0.6%。非试点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表示,新农村建设对自己不重要或无所谓。
从以往扶贫项目实施中的宣传经验看,项目实施效果良好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与宣传齐头并进。新农村建设与以往各种项目不同,内涵更加宽泛,因此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使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理念深入农民的心中。基于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有限、新农村建设需要更长的投入周期等基本特征,宣传应该注重长效性,让农民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国家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是长期的,并非一蹴而就。同时,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资金需求缺口很大,资金使用和分配需要合理筹划。有效的宣传可以使农民有一个更合理的心理预期,从而在新农村建设中更有信心。
调研发现,农民在初步了解新农村建设内容后,对新农村的认识还是基本到位的,对自身发展的需求认识定位现实、准确,对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很迫切,期望值很高,但是对今后的成效持较为保守的态度。如果政府能帮他们更清楚地认识新农村,给予他们更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的参与权,不仅更有利于政府制定更为合理的政策措施,也更有利于调动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二、科学规划,解决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及执行能力问题
一是要解决规划与实际目标之间协调性差的问题。长期以来,乡村建设没有系统管理,乡镇建设、经济发展的规划性、可行性、发展预见性不足,特别是村庄建设规划,鲜有系统的、能够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需求、发展需求的规划,与农民的实际需求、执行可行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实用性弱,实施效果差。
二是要解决执行力度不够问题,其中应特别关注村级规划。一方面由于缺乏资金,专业人员参与程度不高,规划或流于形式,或千篇一律,不能体现各自特色和发展目标,没有可持续的执行力;另一方面,从农民的角度看,绝大多数人对于能人从事村级事务管理充满期待。但是,我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能人多外出打工或致力于自我发展中,只有少数人有能力承担或愿意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和管理工作,缺乏有思路、创意以及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者和实施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规划的执行力。
三、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统一整合和高效利用现有资金
首先,新农村建设缺乏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资金的配套支持,如政府建设资金补助、规划部门的技术支持、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税收扶持、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和资金以及减少贫困等方方面面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整合各部门权利和责任,集中有限的资金提高资金的效率和效益,也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次,由于条块分割,有限的资金得不到高效利用。尽管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但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资金,其职责范围实质上仅限于管理新农村试点村的建设。近三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扶贫以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资金来源涉及财政、交通、水利、扶贫、发改等多部门,由于资金有限、覆盖面窄,与实际需求面大之间的矛盾突出,基层相关部门对现有资金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整合。省级相关部门认为是县级政府部门在项目计划初期没有科学、合理地统筹资金,使项目下达后不能有效地进行整合配套;而县级政府则认为项目资金由各部门分头分批下达,县级部门对项目只有执行权,而没有计划分配权,项目下达后整合能力不足、效果不好。实际上这两种情况都存在。 (曲玮 范鹏 作者分别系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和省社会科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