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镇居民年内可望全部享受医保 三年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我省全面兑现两件实事
本报兰州5月25日讯(记者牛彦君)今天对于我省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来说,有两件事情肯定会影响到他们往后的生活。省上决定在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全员覆盖;用3年时间解决享受低保的城镇生活困难群众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做到分阶段应保尽保。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这是今年省政府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要办12件实事中的2件。经过3个月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省上提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稳步实施廉租住房的意见》。日前,已下发全省执行。这标志着这两件实事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正式全面启动,也标志着我省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实施廉租房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李志勋介绍说,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对居民和学生提出了不同的筹资标准:居民统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市州、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30元。学生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属院校省财政补40元),市州、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0元,特困生由学校适当补助。
省建设厅厅长屠锦敏介绍说,从2007年起,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建设,至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用3年解决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据介绍,目前,全省实施廉租房制度建设进展情况良好,14个市州、4个县级市和36个县城启动了廉租房制度建设,制定了规划,出台了实施方案或细则。全省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15470.63万元。已经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6075户,占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的8.9%。正在建设和今年计划建设的廉租住房1018套,48800平方米,总投资5734万元。
副省长石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