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院长投案书记存钱
目前,"甘肃商业贿赂第一案"几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到法院,等待判决。从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与反贪干警的交流中,记者了解到该案的一些幕后新闻。
2006年8月28日,对兰大二院院长孙正义、党委书记丁桂荣(均为副厅级)来说,都是难忘的一天。
这天下午6点左右,一名戴金丝眼镜,长相斯文,但神色慌张的中年人提着一个黑色提包,走进了甘肃省检察院反贪局,说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当他打开提包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吃了一惊--里面装满了成捆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不多不少刚好100万元。此人正是兰大二院院长孙正义。
同一天中午,在兰州的一家银行里,兰大二院党委书记丁桂荣指使家人将35万元人民币以他人的名义存进了银行。
为何同一天,同一单位的两位领导一个带钱到检察院自首,一个却跑到银行存钱?
原来,2006年8月初,得知省检察院传唤马罡后,孙正义就慌了,他猜测一定是基建上出了问题。当省检察院进而又传唤建筑公司的张某后,他更加惶恐。特别是当2006年8月27日下午,兰州大学外事处来人收走他的护照后,他更是如坐针毡。思前想后,他决定还是投案自首。
而丁桂荣虽也紧张,但仍抱有侥幸心理,企图把受贿的钱以别人名义存到银行里,逃避法律追究。后来的事实证明,她是枉费心机。
甘肃省检察院很快查清了孙正义、丁桂荣及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部长袁赞弟、财务中心主任安曙光、基建工程部工程师姜健、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马罡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
反贪办案人员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贪婪:雁过拔毛。
举例来说,从兰大二院的基建项目招投标开始,兰州某建筑公司为了顺利中标,就开始给孙正义等人行贿。等开始施工建设时,从工地一线负责具体监督的工程师姜健,到负责在工程进度表上审核的马罡,再到负责签字的袁赞弟,然后到负责付工程款的安曙光,最后到最关键的人物孙正义,建筑公司每个环节都要行贿,少则5万、10万,多则几百万元。
"不给钱,什么都办不顺,给了钱,什么事情都好办。"这是接受讯问期间,建筑公司经理张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经查,兰大二院受贿窝案的6名当事人总共接受张某所送现金1493万余元。
其中,最贪婪、胃口最大的是孙正义和袁赞弟,这两人共计受贿达1300万元。2004年,孙正义经其兄介绍与张某认识。在孙正义和袁赞弟及有关人员的操作下,张某如愿以偿地中标。
2004年4月底,在兰州一家咖啡厅,张某将50万元现金送给袁赞弟。2005年春节前,张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孙正义现金10万元。2005年5月,孙正义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向张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2005年6月至7月间,兰大二院医疗综合楼筏基工程招标,袁赞弟主动找张某,提出要为他参加该工程招标提供帮助,并向张某提出事成之后要给他和孙正义各50万元的好处费。后在袁赞弟、孙正义的帮助下,张某的公司如愿中标。
2005年7月,张某按照事先约定,送给孙正义和袁赞弟现金各50万元;2006年5月,张某在中标承建兰大二院医疗综合楼筏基工程后,又继续承建了土建工程,为表示感谢,张某送给孙正义和袁赞弟各500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证的事实,张某让财务人员把500万元现金分数次从银行提出后装到一个大纸箱后,就给孙正义打电话约好在兰州市雁滩黄河大桥见面。见面后,张某和司机从后备厢里抬出纸箱放到孙正义黑色奥迪车的后备厢里。当时,张某的司机问是什么东西,张某回答是送给孙院长的书籍。孙正义拿到钱后,开车把钱放到了他弟弟家。
此外,袁赞弟还另外接受张某的贿赂款40万元。这样孙正义共接受张某贿赂660万元,袁赞弟受贿640万元。
据嫌疑人交代,袁赞弟还曾给张某出主意说,作为兰大二院基建领导小组副组长的丁桂荣虽然很少过问,但毕竟有表决权,应该打点打点。张某心领神会,2006年2月,他借拜年之机,给丁桂荣送去50万元现金。丁桂荣收受此款后,将其中的15万元用于子女上学费用和家庭开支,另外35万元一直放于家中。2006年8月下旬,检察院开始查案后,丁桂荣指使其子借用一个远房亲戚的身份证,将35万元存于交通银行。最终,丁桂荣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赃款50万元全部上缴。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查明了兰大二院财务中心主任安曙光受贿32万元,基建工程部工程师姜健受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
一起案件竟牵出这么多嫌疑人,不能不引人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走向犯罪深渊?敬请读者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