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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将见“清单” |
(2006-4-13 12:24:17)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西部商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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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商报讯(记者 陈永君)甘肃省发改委等2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公布的每一份行政执法依据“清单”,将详细地列明行政执法机关名称、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和法律条款。
据介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单”的核心目的是约束、规范行政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清单”公布后,公众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一个行政岗位、一个执法者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行使程序;监督作用,落实单位对个人、政府对部门的双重严格考评;责任认定,严惩乱作为、不作为。通过执法依据“清单”,坚决防止擅自增加、扩大行政执法权限和放弃法定义务现象的发生。并对违法或不当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清样)如下:
省发改委:擅自招标 暂停项目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之相关规定: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项目资金拨付。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依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处罚种类为罚款或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项目资金拨付。
省建设厅:擅自乱装修 罚你款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或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装修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降低节能效果的,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
省劳动厅:产假少于90天 单位领罚
职业中介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的,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罚款、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罚款。
借招人牟利 当心罚款
向被录用人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的;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的;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予以罚款。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罚款、吊销许可证。
省物价局:自立项目收费 扣证
经营者采取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手段收购、销售农产品的,处罚种类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经营者进行价格垄断或强行服务收费的,依据《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行政性、事业性单位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的,依据《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
省旅游局:导游 不得索要小费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导游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予以罚款;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导游证、责令停业整顿。
省文化厅:假唱 吊销许可证
省文化厅实施61项行政处罚权,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演员违反规定,主要演员或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以假唱欺骗观众,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举办单位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省人口委:非法接生 没收所得
在省人口委10项行政处罚中: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生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处罚。擅自从事计生技术服务的,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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