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的采集关系到献浆人的健康,关系到血液制品的安全,很多血浆的采集部门都是一丝不苟地进行这项工作。然而,有人却向记者反映甘肃省陇西县采浆站300袋180000克血浆被非法倒卖。几天前,记者来到陇西进行追踪采访,发现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在180000克合计180公斤血浆被倒卖的背后,牵掣出更大的黑幕,记者调查发现在这家正规的医疗单位——
23名医务人员,12人没有任何上岗资格证书,其中包括两名在册的吸毒人员;
采血人员因为缺乏基本操作常识造成血浆污染;从乙肝患者身上抽取血浆,再输回患者体内;
公开以低价采集低蛋白等不合格血浆,采用混浆的方式向兰州输送不合格血浆;
克扣献血者营养费用,私设“小金库”给医务人员发放福利……
昨日,甘肃省卫生厅已派调查组前往陇西,同日,陇西采浆站站长被就地免职。
陇西采浆站:180公斤血浆失踪之谜
2006年8月6日,地处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的陇西采浆站前人来人往,这里距人流拥挤的陇西火车站不到500米路程,采浆站大楼下蹲着多名前来献血的当地农民。
陇西采浆站原属于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陇西二院)的一个科室,1995年脱离陇西二院开始“单干”,定点向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提供血浆,每年向陇西二院上交45%的利润所得,2005年8月5日,陇西采浆站取得了甘肃省卫生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单采血浆许可证》,法人代表为1998年就出任站长的焦凤琴,据其称,由于生意不好,现在每年向陇西二院上交的提成由45%降到了20%。
举报者材料反映,正是这家有着正规采浆资格的国家医疗机构,却在2002年至2005年间连续向外倒卖血浆,而倒卖血浆的主使人,直指陇西采浆站站长焦凤琴。
由于取证困难,2005年以前的血浆倒卖行为已经无法查证,经过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和记者多方努力,查阅到献血者原始记录,可以发现,2005年1月18日至26日采浆站采集的300袋180000克血浆去向出现疑问,而其中有两位关键人物:当晚买卖血浆的交接者焦凤琴、采浆站值班人员李刚。
采浆站值班人员李刚向记者证实:2005年1月27日凌晨1点左右,一辆普通的貌似桑塔纳的轿车拉走了每箱15袋装共计20箱连夜加班采集的血浆,因为每袋血浆600克,总量正好是180000克。
我国卫生部门制定的《原料血浆采集要求》规定:液体血浆应于2~8℃运输,冰冻血浆应于-15℃以下运输,并有记录。原料血浆须有完整的外包装,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每箱内应放有装箱单,并附化验结果单及血浆复检样品。但这180000克血浆,却是用普通的轿车运输,而包装血浆制品的,甚至不是血浆运输的专用包装箱,而是普通的纸箱,正因为如此反常的情况,采浆站值班人员李刚记住了这辆非法运输血浆的车辆牌号:陕AH-9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一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严禁向其他任何单位供应原料血浆。也就是说,陇西采浆站只能向法定的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提供血浆,否则视为违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倒卖血浆。按照车型车号,陇西采浆站不仅违规运输血浆,而且违法将血浆售往了省外。
李刚告诉记者,此次血浆售卖过程有站长焦凤琴与随车到达的一名男子私自完成,自己完全不知情,只是按照站长吩咐将此300袋血浆不计入正常的采血运输帐册,在陇西采浆站正常的献血登记表中,这300名献血者和献血数目至今无据可查,但记者通过调查,获取了300名献血者的姓名及单采血浆记录,180000克血浆毫无差错。
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直接参与售卖血浆的陇西采浆站站长焦凤琴告诉记者,自己确实在2005年1月27日凌晨向别人交付运输过300袋血浆,但“那是熟人的顺车,是将血浆送到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只不过运送方式上确实违反了规定”,然而面对记者提出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没有收到这批血浆的置疑,焦凤琴最终承认“血浆被售卖到陕西省江阴医疗器材公司,当时是为了互相抵帐,对方在运送血浆的同时付了现金”,然而按照焦站长的说法,陇西采浆站只用了对方6000院的医疗器材,却用多达近40000元的血浆来抵帐。据记者了解,陕西省只有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一家合法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其余血浆销售,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陇西采浆站采集一袋(600克)血浆,向每位献血者付款80元人民币,向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提供可获取110元回款,扣除再次向献血者支付的5元钱营养费,其中有25元差价的利润,然而在我省及周边一些地区,每袋(600克)血浆的黑市价格在500至600元。另外据记者调查,陕AH-9400牌照的车辆不属于陕西省江阴医疗器材公司,而是属于一家纺织厂,目前180000克血浆被售往何处,依旧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
陇西采浆站:欺上瞒下的敛财之道
2006年6月21日,由于医务人员举报,陇西县监察局向陇西采浆站开出一纸罚单,没收该站的65801.4元帐外帐资金。站长焦凤琴说,陇西采浆站现在每年都要向陇西二院交纳20%的收入提成,单位职工的生活都很困难,自己辛辛苦苦一年才攒下了这些钱,准备为职工发放福利。
现在,我们来看陇西采浆站是怎样“辛苦”攒下这些钱的:
陇西采浆站给每位献血浆600克的献血者给付的营养费标准是85元,单采浆站实际支付80元,剩余5元以营养品的方式支付。从2000年到2005年,这5元钱营养品的实际支出是一个花卷、一袋牛奶、两根火腿肠,其成本价不到两元钱,而据该站职工反映:花卷是由站长的母亲在家中制作出售的,每个0.5元钱,不论献血者要与不要,按人头扣钱。
按照记者调查获得的原始记帐凭证计算,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的20个月时间,陇西采浆站共扣除献血者营养费89205元,除去五分之二的营养品成本之外,“辛苦”攒下了53523元福利,仅个人卖花卷的收入就要近万元。
为了攒钱,陇西采浆站还另有高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并核实其《供血浆证》,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对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及程序采集血浆,并建立供血浆者健康检查及供血浆记录档案;对检查、化验不合格的,由单采血浆站收缴《供血浆证》,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为了从数量上赚取血浆的利润,陇西采浆站对化验出的低蛋白、低浆、少浆等不合格血浆的献血者依旧采集血浆,然后采用血液制品严禁的混浆方式,将不合格血浆与合格血浆混合后送往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蒙混过关赚取利润,而对于不合格血浆的献血者,每位要扣除10元钱的“罚款”,仅在2002年到2003年的原始记录中,此项罚款多达9859.90元,没有入帐。按此计算,仅两年时间陇西采浆站就向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提供了至少985人次近600公斤的不合格血浆,而要将这些不合格血浆混合成合格血浆蒙混过关,严禁混浆血浆的数量又翻了数翻。
如此敛财,陇西采浆站的医务人员真的生活很困难吗?在一份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中,记者发现该站21名医务人员每月的工资支出为22544.5元,每人月平均工资1073.5元。然而在如此费尽心思“攒钱”设立“小金库”的同时,陇西采浆站对外的财务报表上负债累累,目前单位半年财政赤字近7万元,仔细看看,2006年6月仅业务费一项支出就达8616.5元。
面对如此违法违规的运营状态,陇西采浆站站长焦凤琴称这都是因为“技术要求很高的医疗单位却有一批什么都不懂,并且管理不住的‘工人’在干活”所引起的,她甚至自曝采浆人员因为缺乏基本操作常识造成血浆污染及从乙肝患者身上抽取血浆,再输回患者体内的“家丑”,并出示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