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
李永军,男,汉族,1949年10月生,四川大邑人,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学历,稀有元素化学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69年1月,四川省锦竹县齐福公社、西昌县红旗公社插队知青;1971年10月,四川省成都电冶厂电镍车间工人;1974年9月,复旦大学化学系稀有元素化学专业学习;1977年8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电冶厂技术科干事、副科长、电解车间副主任;1985年2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电冶厂厂长;1989年4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成都公司、四川省有色金属公司生产办公室副主任,海南金蓉工贸公司经理;1991年3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成都公司、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其间:1992年1月至1993年1月挂职任四川省布拖县委副书记);1994年1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电冶厂厂长;1996年1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成都公司、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兼任四川铜镍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兼任重庆西南铝加工厂党委书记);1999年7月,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00年2月,金川有色金属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00年8月,金川有色金属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金昌市委常委;2001年7月,金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金昌市委常委;2004年7月,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昌市委常委;2004年9月,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金昌市委常委(其间:2004年9月至2004年11月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8年1月24日,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为省政协副主席。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