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晶,男,汉族,1957年2月生,甘肃庆阳人,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政治专业,法学学士,讲师。
1974年4月,合水县西华池公社插队知青;1975年12月,合水县革委会知青办干事;1978年10月,合水县委办公室秘书;1979年9月,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政教专业学习;1983年7月,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教师;1983年11月,西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1986年6月,西北师范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1988年10月,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1992年3月,团省委副书记(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在兰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年12月,团省委书记(其间: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15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5月,定西地委副书记(正地级);2001年6月,定西地委书记;2003年7月,定西市委书记;2003年12月,定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5年5月至2005年9月参加由中组部主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08年1月24日,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为省政协秘书长。
党的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