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振宇代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人事、审计、政府督查工作。
宋丕林副县长协助县长助理县政府常委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法制、信访、保密、发展改革、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企业改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交通、机构编制、质量技术监督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监察、人事、政府督查工作。分管县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物价局、项目办)、中小发展局、财政局(农税局、财检办)、交通局(运关所)、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观管理局)、信访局、保密局。协管监察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政府督查室。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甘谷火车站、甘谷公路段、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谷供电站、驻县省市属企业和老干部工作。
申君明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经济、扶贫开发、供销合作、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农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农牧局(花卉良种繁育示范区管委会、减负办)、水利局(防汛办)、林业局(绿化办、德援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协会)、乡镇企业管理局、扶贫办(世行办)、农业区划办、农机局、畜牧局、供销联社、南岭灌区工程管理局、农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系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农发行、气象局。
顾应存副县长负责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镇管理、市场建设、统计、农村调查、地震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房管局、地震局、统计局,协管审计局。联系建设银行、农调队。
杨帆副县长负责政法、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务经济、城市低保、安全生产、民族宗教、档案管理、县志修编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公安局、民政局(老龄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综治办、宗教局、残联、档案局(县志办)等部门、单位。联系交警大队、驻县部队、预备役。
潘慧琴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科技、卫生、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育体育局)(体育发展中心、教育督导室、勤俭办)、科技局、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文化文物旅游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单位。联系药检局和群团工作。
刘荣发副县长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分管商务局、粮食局、招商局 、城关乡镇企业局城关乡镇企业示范区管委会、磐安乡镇企业示范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协管中小企业反展局、项目办等部门、单位。联系工商局、烟草公司、盐务管理局。
黄诚忠副县长负责北车帮扶项目建设工作。协管扶贫开发工作,协管扶贫办、世行办等部门、单位。
原成立的有关领导小组随分工调整相应变动,不再另行文。
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