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代县长刘天波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财政、编制、人事工作。
副县长刘中秋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机关、财税、审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城镇管理、督查、政府法制、信访、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府办(法制办)、人事局、财政局(非税局、财监局)、审计局、建设局(房管局、人防办)、国土资源局、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统计局、档案局(县志办)、信访局。联系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银监办、农行、信用联社等单位。
副县长蔡虎林负责工商经济、项目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发展局(东关工业园区)、商务局、招商局(新城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粮食局、乡企局(上邽乡镇企业示范园区、小泉乡镇企业示范园区)、供销联社、市建中心。联系工商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人保公司、财保公司、盐务管理站、石油公司清水加油站等单位。
副县长李晓卫负责民政、公安、司法、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民政局、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公证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综治办、残联;与副县长蔡虎林共同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工商联、省工会温泉疗养院及驻县部队。
副县长李焕珍负责科、教、文、卫和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文物旅游局(温泉旅游开发园区)、广播影视局、民族宗教局。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文明办、科协和药监局、天水农校、新华书店、省体育局温泉体育训练基地等单位。
副县长董小明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办、农牧局(科技养殖示范园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水利局、扶贫办、世行办、交通局(运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与副县长蔡虎林共同分管供销联社、劳务办。联系气象局、农调队、公路段、征稽站、农机公司、山门林场、天运公司清水汽车站等单位;与副县长刘中秋共同联系农行、信用联社。
二00六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领导分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