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缙(生卒年不详),字仲章,号东泉,秦州(今甘肃天水秦州区)人。远祖安徽凤阳人,明初来秦州,父亲胡济任嘉靖朝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淳资雅量,树谊乐施”。
胡来缙嘉靖三十七(1558年)科举人,任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区)知县。大兴县靠近国都,当时权要贵戚,杂沓纷至,供应重繁,政事多被阻挠。人人都为他担忧。他说:“京县人之所以难为,是因居官者怕丢官位,便循私枉法,违法礼制,我惟按礼守法,想来人都有公道良心,至于将来得失,不需考虑了。”因此在任3年,清苦自奉,勤敏供职,秉公办事,不敢有毫发自私,权贵之人不但懾伏,反而称誉推荐,升迁户部郎中。在职时,革除旧弊,下司官吏,不敢欺蒙。后擢升分别任湖广、山西按察司副使、兼雁门兵备道、诰赠中宪大夫。殁于官,葬于马跑泉什字坪。
其故居在天水市秦州区大城路南,称为“南宅子”,现为省级保护单位。
胡来缙之子胡忻(1556~1616年),字慕之,又字春寰,号慕东,出生秦州马跑泉(今麦积区),明万历四年(1576年)科举人,万历十七年科进士,授山西临汾知县。在任时简政轻刑,处理讼狱,庭无积案,狱无累囚,常日申明乡约,重在自治,官民相亲,颇得民心。以政绩特出,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调京候选。万历三十年(1602年),授工科给事中。当时朝廷重建三殿(皇极、中极、建极),负责修建的贪官污吏及太监与奸商勾结,虚估冒造预算,中饱私囊。他察觉后上疏揭发其奸弊,并自请亲任其事,提出新的设计和施工建议费用比“原估三百六十万,将作者尺寸算之,竟省三分之二”。再擢升礼科都给事中,后任太常寺少卿,并一度任太常卿。
胡忻晚年,由于神宗晏处深宫,“章奏不发,大僚不补,起废不行”“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此种状况让胡忻十分绝望,又加老年将至,健康愈下,遂积劳成疾。且胡忻为东林党人,为阄党所忌,时思摒斥,胡忻见事不可为,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辞归故里,居州城(今天水市秦州区大城路北),其第在其父“南宅子”对门,称“北宅子”。胡忻退居之余,每与东林顾泾阳、冯少墟、李道甫诸人讲学首善书院。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病逝家中,时年60岁。胡忻死后与其父皆崇祀乡贤,门前原有“父子乡贤”牌坊,后为扩建街道时拆除。
胡忻任职期间就关乎国家大政、百姓生计之事上疏七十余次,又乞归田上疏11次,共计90余疏。这些奏疏是他仕途生涯的记录,全方位表达了他的政治主张、人生理想、官德人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后期在社会动荡背景下老百姓的悲惨生活状况。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他身为礼科给事中,在《请斥老奸疏》中,直陈“朱赓忮害阴贼,营私乱政,盗弄威福之柄,枉上不忠,窝藏矿税之脏,为富不仁。”“李廷机尾琐庸邪之品,趣局偏驳之才,一参密勿,百务歼错,骨丸国法于滇抚,输国情于黔夷,买贡通酋,纳海开”。继而又在《六科斥奸公疏》中揭斥:“王锡爵妇淫妞,丞家之不理,焉能谋国?”“沈一贯落胆于史御史之摘发,同王锡爵、申时行差人入京,多赍金宝,广行赂贿,布流言……自王锡爵秉政而申时行而沈一贯、朱赓、李廷机,一丘之貉递传二十余年,朋比行私,窥窃乱政。诸臣知之而不敢言,或言之不敢尽。今既言之既尽之矣”。如此敢与内阁辅臣斗争的七品官,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极少见的。
秦州等地强行向百姓征收矿税银,他在《民力已竭,包矿难堪》疏中说:“臣秦州人,请言秦包矿之苦。秦州僻处山陬,地瘠民贫,银矿虽有数处,沙脉微细。乃金矿则绝无也。往年该监奉命开采——惟凭开报,悬坐银岁几万两,金几百两。秦地不产金,顾安所得金而产之?以故额数全捕。矿银虽有,而出不及额。辄令百姓包纳,始于村落,渐及城市,后又派之丁粮,迄于今无人不包,无地不包,猶拖欠若斯之多也。每当比追,闾阎骚动,鸡犬靡宁,楚并兼,肢体残破,父母妻子不相保,狼狈惨切之状不忍见闻。恨无为我皇上言之者。夫有司之比追急于心火,今将更急之。百姓之愁苦甚于焚溺,今将更甚之。民不堪命,不外逃则死耳!熟为我皇上办纳完进矿课哉!盖法能行於力所可勉,而势难强于地之所本无。”
“今又使包矿包税,是责赢夫以贲育之任也。银犹家户所时有者,鬻妻子、买田宅可以奏办,地不产金而责之包金,是索石田以膏腴之获也。且有髓则骨可敲,髓枯敲之何益;有肉则心可剜,肉尽剜之何益?臣愿我皇上念此一方之民,勅行抚按查核山阳县、秦州诸矿银之多寡,金之有无,量加豁免,庶矿额可完、民困可苏,地方幸甚”。此奏疏矛头直指苛政和矿监税对人民所带来的巨大祸害,也拯救家乡人民处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
万历时,陕西税监梁永网罗亡命之徒在陕甘胡作非为。咸宁知县满朝荐不顾个人安危将白昼行道的梁永爪牙杨达官、王九功等逮捕究治。梁永竟向神宗诬告满朝荐“擅刑税役”,“劫夺税银”。神宗竟指斥满朝荐“抗违狂悖”,“主唆奸徒,劫走税银”,“将奉差校番混拿,酷刑监禁”。下令将满朝荐降级调用,引起陕甘大范围民愤,内阁辅臣沈鲤见事态严重,再三请求把梁永械押回京,而神宗仍不处理梁永。面对“龙颜震怒”的神宗,胡忻仗义执言连上两疏向神宗发出质问:“满朝荐何罪?而皇上赫怒如斯,岂以朝荐真有杀人劫贡事矣。”疏上之后,神宗不予采纳,胡忻又上疏指责神宗处事不公。
万历十一年(1583年)因御史魏允贞弹劾阁臣张四维、申时行为儿子科场舞弊而受到神宗的严旨切责,并左迁外官。著名的东林党人李三才为此而鸣不平,被神宗降职为山东东昌推官。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李三才三次上疏指责神宗以矿税监之酷而聚敛财富,措词十分激烈,并以其对庸官酷吏的激烈抨击而导致“物异旁午,飞章钩党,倾动朝野”。神宗毫不留情地将李三才落职为民。针对神宗对李三才的迫害,胡忻巧妙地利用黄河水患导致的灾害急需治理黄河人才为由,两次上疏神宗,推荐李三才。这是胡忻对真正的人才、清官,不避嫌疑,挺身而出,表现出的一种爱憎分明,惩恶扬善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本色。
万历时由于各地河道年久失修,黄河不断决口,淮河也连年泛滥成灾。为此,胡忻先后连上八疏,就治河经费,推举河臣向神宗建议。经过多次呼吁和诤谏,神宗最后总算对治河作出安排。
胡忻与贪官酷吏进行斗争、为民请命的罢矿税、为优秀人才呐喊辩诬、治理黄河、淮河等奏疏,为国为民,陈列条策,尤能切中事宜,直声震朝野,时人读之感慨万千,有誉“北海瑞”。后集成《欲焚草》四卷,宋琬在序中说:“大者关国是,次之陈民瘼。或婉讽而曲谕,或慷慨而危涕,炳炳焉,经世之漠也。”又说:“今锺虞已移,山河顿改。读先生之疏,方知其对症之鍼砭,而惜乎当时君相拱揖于广厦细施之上,忽贾生之痛哭反以为迂阔而不情也。”宋琬把胡忻比喻为汉代的贾谊。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