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六十年峥嵘岁月,在历史的长河只是短暂的瞬间;六十载春华秋实,阿阳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53年7月张家川县回族自治县成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回汉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奋发图强,全县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在自治县成立60周年之际,为在全县上下营造“迎县庆、促跨越、倡文明”的浓厚氛围,张家川新闻中心特策划《辉煌60年》系列报道,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引导全县抢抓项目,促进张家川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建立
1953年7月6日,张家川镇洋溢着浓浓的喜庆气氛,来自张家川地区的各族各界代表欢聚一堂,正式宣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县级)成立,这标志张家川人民进一步完善和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力,为今后繁荣发展开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和美好前景。至2006年,张家川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已走过了53个春秋。期间,为阶段性地展示回汉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建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展现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自治县举办了4次县庆活动,每一次庆典都在张家川的发展进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张家川早在明清时期就已形成回族聚居区。此后一直分属于甘肃省清水县、秦安县、庄浪县、华亭县和陕西省陇县管辖。195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正式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9月,在西北军政委员会召开的民族事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张家川的回族代表郑重提出了在当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提案》。1953年1月,中共中央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分别向陕西省宝鸡地委、专署,甘肃省天水地委、专署发出电报,要求协调组织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县级)。同年2月,根据省委指示,中共天水地委和专署主持召开清水、秦安、庄浪三县三角地区各族各界代表座谈会。会上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选出筹备委员27名,其中回族22人,汉族5人。至此,自治县成立的筹备工作进入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阶段。
成立自治县是广大回汉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首先要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筹委会专门组成了100多人的宣传队,深入各乡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宣传历时两个多月,听取宣传的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回汉群众达29898人,占当时全区总人口的1/4左右。通过宣传,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家喻户晓。
在此基础上,筹委会开始组织实施成立自治县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就是科学合理地划定自治县的管辖范围。由于历史的原因,张家川地区的广大回族散居在清水、秦安、庄浪、华亭以及陕西陇县的山区中,因此,要按照回族的居住格局,科学地划定其自治范围,成为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筹委会在详细考察走访各村的自然状况、民族构成、人口来源、历史沿革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将回族居住的乡、村分成三类,一类是纯回族和回族占绝对优势的地区;另一类是回汉杂居的地区;还有一类是跨省区的回族居住区,这些地区需要省、市、县三级组织协调解决。
马鹿乡原属陕西省陇县管辖,但这里回族居住稠密。筹委会考察后,即刻报请上级组织协调解决马鹿区的管辖权问题。1953年5月,马鹿区各乡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中共天水地委、陕西省宝鸡专署、陇县人民政府、张家川回族自治区筹委会以及马鹿区党委、政府派代表参加会议,会上选举了出席自治区成立大会的代表,研究了筹备马鹿区的干部和完成划归自治县的马鹿、阎家、平安三个乡的交接手续。
经过多方协商,最终确定将原清水县属张家川、木河、宣化、恭门4区26乡,原秦安县属龙山区7乡,庄浪县属张棉驿1乡,陇县属马鹿区3乡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下辖6区1镇37乡、141个行政村、520个自然村、22147户、134678人,其中回族103392人,占总人口的77%,这个自治范围基本上涵盖了聚居区所有的回族群众。
界域划定之后,就要建立自治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自治权利。1953年7月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张家川镇召开。来自全区的各族各界代表184人出席会议,其中回族代表136人,占出席人数的72%。大会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21人,李文著为委员会主席;选举产生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13人,马国瑞为常委会主席。7月6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县级)正式宣告成立,张家川镇为县政府驻地。同时,组建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李文著为工委书记,马夷吾为副书记。1955年9月,张家川回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县,后和清水县经过一次合并,恢复后,其行政区划和县政府驻地至今不变。